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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GL”)持有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GL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96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3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GL发来的《关于继续减持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7月29日。

  4、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GL减持股份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GL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GL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GL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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