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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郑雪芬的通知,获悉董事郑雪芬将其原质押已到期的股份再次办理了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未包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文件;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8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双方的初步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以合作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及进度尚需根据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陆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圆基金”)签署《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公司与陆圆基金拟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的方式开展资本市场合作,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认购陆圆基金管理的高端制造产业基金(以下简称 “产业基金”、“基金”)有限合伙人份额。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性约定,签署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陆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HPD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延伸段)383号1008房

  法定代表人:叶志刚

  注资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公司拟与出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认购陆圆基金管理的高端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份额。

  2、基金基本情况

  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计划总募集规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甲方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乙方为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负责剩余资金的社会募集。各合伙人实缴出资视基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逐步到位。基金存续期为7年。

  3、投资方向及目的

  基金的投资方向为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产业,该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性,将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

  4、基金管理

  陆圆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积极协调处理好基金涉及的募、投、管、退等各方面事宜;负责剩余基金份额的募集;寻找优质标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出具项目投资建议,负责项目投资的推进、谈判、落地等各项事宜;对已投资项目提供投后管理服务,实现项目的顺利退出。

  5、基金的分配原则

  基金所投项目的投资收益,首先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金额及年化单利8%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对于超过实缴出资金额及年化单利8%的部分管理人将收取15%作为业绩报酬,其余所有投资收益由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投资收益不足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及年化单利8%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6、退出方式

  所投资项目的退出主要方式包括公开上市或挂牌、企业回购、并购退出及其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等。

  7、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自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如有效期到期未能设立产业基金的,经协商一致,有效期可再延长一年。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仅为双方拟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初步意向性协议,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时产业基金因故未能顺利设立的,除另有约定者外,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其他事项

  (1)基金实际设立时,双方将另行签署正式的基金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协议”)等相关协议,若届时基金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基金协议为准;(2)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确保双方及时顺畅的沟通和交流,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联络、沟通并及时通报重大信息和业务需求;(3)甲、乙任何一方有义务在发现有损害或有可能产生有损害合作另一方的事件、事实的情况下,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并保证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不发生侵害对方利益或公司形象的行为。

  四、投资产业基金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陆圆基金拥有资深和专业的投研团队,核心管理人员有多年金融行业实战经验和管理背景,拥有先进的产融结合理念和市场经验,各团队均具有特殊领域的专业特长和分工。公司通过参与投资产业基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更好地拓宽投融资渠道,进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事项是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尚需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事项。本次产业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致使基金总体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 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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