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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1 月 4 日和2021年1月5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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