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的通知,豫光集团拟引进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混改方案基本情况
为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及要求,深化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国企改革,豫光集团拟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公开交易,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1名投资者进行混改,投资者应以现金出资;增资扩股完成后,投资者将取得豫光集团56.5%的股权,将会导致豫光集团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混改前,豫光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混改完成后,豫光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1月26日,豫光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事宜;同日,豫光集团向其股东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上报了《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我公司拟引进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请示》。2021年1月27日,豫光集团收到了《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引进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批复》。
三、本次混改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混改仅为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层面的股权变动,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混改尚需开展审计、评估和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等相关工作,本次混改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混改拟引入的投资者尚需在产权交易场所以公开进场的方式征集,能否征集到合格投资者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混改将导致豫光集团控制权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尚需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审批,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促请相关方及时告知进展情况,及时提示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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