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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3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义忠、陈士、谢香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年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执行总裁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梁鸿、监事蔡承荣、常务副总裁刘姣、财务总监向光明、拟任执行总裁汪军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姚雯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介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聘请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为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计划管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高治理水平规范运作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要求,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及时清理风险事项,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级别以上人员、各重要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了提高治理水平规范运作治理培训,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形成了《关于提高治理水平规范运作的自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满足生产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万润”)、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与湖北万润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恒润光电、湖北万润提供反担保。任一时点恒润光电、湖北万润对公司、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上述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3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74,505,619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光侨大道25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年生

  经营范围:LED应用与照明产品及其配件、LED光电元器件、红外线光电元器件及LED太阳能产品研发、设计、销售;经营LED产品相关原材料;室内外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技术推广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服务;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自有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LED应用与照明产品及其配件、LED光电元器件、红外线光电元器件及LED太阳能产品生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LED光电元器件、光收发器件、LED深紫外健康产品(不含医疗器械)、半导体新材料与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照明产品、智慧路灯、多功能灯杆、景观路灯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LED太阳能集成应用系统、物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系统、5G通信系统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生产、销售:LED产品相关原材料及配件;LED照明工程项目咨询、设计;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自有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仙桃市沔州大道东段9号

  法定代表人:刘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照明产品与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3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宏发佳特利高新园(原鸿隆高科技工业园2#厂房)2栋三、四、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旭文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LED灯的销售,LED照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LED灯箱、招牌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LED亮化工程产品、LED照明工程产品、LED户内户外照明及配套产品等的设计、研发及销售;LED亮化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路灯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市政及城市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机电工程等的设计、施工、上门安装及维护;喷泉水景、水处理、景观喷灌、喷雾加湿、景观照明工程等的设计及施工;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LED亮化工程产品、LED照明工程产品、LED户内户外照明及配套产品等的生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1号楼9层B1025

  法定代表人:苗娜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体非合并报表数据):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668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4号楼八层806室(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如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0248%股权;陈如兵持有36.7413%股权;郭琼生持有4.9947%股权;蔡小辉持有2.6856%股权;胡华持有2.4974%股权;佛山市中照安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0322%股权;黎伟文持有0.4564%股权;林莉沙持有0.3394%股权;温维芬持有0.2282%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系统软件、智慧城市云平台研发;智慧路灯、多功能杆、绿色照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智慧城市、城市照明、通信、智能化、机电、建筑、市政及园林绿化等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及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慧城市、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开发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6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路北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

  法定代表人:鲁强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股权;鲁强持有24%股权;深圳昱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6%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LED照明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室内外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咨询与评估;节能工程设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售电、购电业务,电力项目投资及设备维护;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鼓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31室-553

  法定代表人:邵立伟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388-1号

  法定代表人:金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LED应用与照明产品及其配件、LED光电元器件、红外线光电元器件及LED太阳能产品研发、设计、销售;室内外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技术推广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恒润光电、湖北万润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恒润光电、湖北万润本次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湖北万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反担保,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4、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部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162,5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14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即尚未实际发生的公司向控股股东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 特别提示风险

  上述被担保对象中,湖北万润、万象新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满足生产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对恒润光电在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时点公司对上述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LED光电元器件、光收发器件、LED深紫外健康产品(不含医疗器械)、半导体新材料与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照明产品、智慧路灯、多功能灯杆、景观路灯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LED太阳能集成应用系统、物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系统、5G通信系统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生产、销售:LED产品相关原材料及配件;LED照明工程项目咨询、设计;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自有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恒润光电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恒润光电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本次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部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162,5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14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即尚未实际发生的公司向控股股东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满足生产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能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万润能源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对高新投提供上述反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0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股权结构:

  

  公司与高新投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经查询,高新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及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及反担保金额、期限将由公司、万润能源、高新投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万润能源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高新投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增强万润能源的偿债保障,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公司为万润能源的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有助于万润能源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时,万润能源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本次反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的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万润能源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再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万润能源的融资业务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部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162,5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14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即尚未实际发生的公司向控股股东及高新投提供的反担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总裁李志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志江先生在担任总裁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李志江先生担任总裁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汪军先生: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中国化工供销中南公司会计;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财务部主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大信沃思财务顾问(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湖北省宏泰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执行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

  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原因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锁条件,且有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完成对上述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3.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81,141,619股缩减至874,505,619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

  二、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修改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为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登记的章程条款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15:00。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9日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3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2月19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4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1年2月19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2月19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锦宇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 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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