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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海核电”)于近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现将新增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新增诉讼情况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烟台分行”)与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被告: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3日,青岛银行烟台分行与烟台台海核电签订编号为88200112016订协字0001号《青岛银行结构性订单融资协议书》,协议约定信贷额度最高限额为叁亿元,融资额度有效期为36个月,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

  2016年12月13日,青岛银行烟台分行与台海核电签订编号为882012016高保字第000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台海核电为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系列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16年12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为履行和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管道供应合同》与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签订编号为882012016借字第00002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16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

  2019年12月26日,青岛银行烟台分行与烟台台海核电签订编号为882012019借展字第00004的《借款展期合同》,同意将编号为882012016借字第00002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展期,展期金额为44900000元,展期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12月30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

  2019年12月26日,青岛银行烟台分行与台海核电签订编号为882012019高保字第0002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台海核电为合同编号为88200112016订协字0001号《青岛银行结构性订单融资协议书》项下一系列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被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11月17日,青岛银行烟台分行与烟台台海核电签订编号为882012020借展字第00003号《借款展期合同》,合同约定将编号为882012019借展字第00004的《借款展期合同》项下的借款展期,展期金额为29,709,382.26元,展期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020年11月17日,青岛银行烟台分行与台海核电签订编号为882012020高保字第0002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台海核电为合同编号为88200112016订协字0001号的《青岛银行结构性订单融资协议书》项下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9,709,382.26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借款人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故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保证人台海核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将保证人台海核电诉讼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3)案件进展情况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台海核电银行存款人民币32,557,692.19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目前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如取得其他重大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加快推进债务重组,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行。

  2、鉴于公司目前诉讼案件较多,累计金额较大,诉讼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部分业务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因诉讼仲裁面临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拍卖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1-00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张翔先生原定任职日期至2021年12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翔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翔先生仍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翔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7,1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张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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