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2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394,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根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37,580,43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4.4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2%。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收到崔根良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登记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2021年1月26日,崔根良先生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2,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注:本次崔根良先生的解质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6日,崔根良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前道支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月26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总股本根据2020年12月31日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的8,54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9.82%,占公司总股本的3.62%,对应融资余额为77,600万元。亨通集团质押的股份中无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的8,858.04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51%,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对应融资余额为91,200万元。崔根良先生质押的股份中无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崔根良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
2.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社会捐赠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力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线缆”)、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特导”),拟以定向捐赠的方式分别向亨通慈善基金会捐赠250万元人民币、12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并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给吴江区慈善基金会;
● 亨通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2021年1月26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250万元人民币、12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除此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未与亨通慈善基金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回馈社会,帮助社会贫困弱势群体,公司与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于2021年1月26日与亨通慈善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以定向捐赠方式向亨通慈善基金会分别捐赠人民币250万元人民币、12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并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将该笔款项定向捐赠给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款主要用于扶贫济困、扶危济难、慈善光彩助学等公益慈善项目,帮助社会贫困弱势群体。
亨通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1月19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350万元人民币、7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05号)。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月个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未与亨通慈善基金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慈善基金会,2011年2月由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
法定代表人:钱丽英
企业性质:非公募基金会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古塘路口
经营范围:扶危济困、助残助学、公益捐助、社会福利建设、抗灾赈灾。
原始基金数额:伍仟万元整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亨通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社会捐赠的额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进行社会慈善捐赠,旨在统一捐赠途径,提高公司在社会慈善活动中的整体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济弱扶贫,回馈社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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