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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