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翔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24,460,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58%。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24,443,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3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股份612,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威海蓝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50,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6%;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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