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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63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45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6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

  发行人于2021年1月28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恒而达”A股1,667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1年2月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2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231,22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34,453,122,000股。配号总数268,906,244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26890624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23983733%,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8,065.57421倍。

  二、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月2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2月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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