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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组织和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拟清算关闭控股子公司宁波香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实业),并对其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86号1502室等五处房产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拍卖)在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拍平台)公开挂牌出售。五处房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评估值系公司聘请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

  二、 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五处房产拍卖情况如下: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53号<3-14><3-20><3-22>的房屋已征集到买受人,该处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最终金额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公司将根据上述房产的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62、2020-065、2020-068、2020-070

  三、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房产系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其中金莹商住2号楼301室房产出售产生的收益计入2020年损益,但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0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本次担保金额:8,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30,595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85,0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有追索权保理额度主合同》,香溢租赁将与第三方债务人订立商务合同并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北京银行宁波分行,其为香溢租赁提供有追索权保理服务;保理总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为可循环额度。

  同日,公司与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上述三份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62.609%,注册资本:4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秋华;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200.53万元,净资产61,812.29万元,资产负债率5.20%。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043.73万元,净利润1,544.76万元。(经审计)

  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5,397.09万元,净资产63,250.28万元,资产负债率3.28%。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98.94万元,净利润1,855.07万元。(未经审计)

  三、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宁波分行

  (一) 主债务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 被担保主合同:北京银行宁波分行与香溢租赁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综合授信合同》以及授信合同下订立的《有追索权保理额度主合同》。

  (三) 被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收益的费用等。

  (四) 主债权发生期间:即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五) 债务的履行期:为主合同订立日起至授信合同和具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期日。

  (六) 保证方式:公司为香溢租赁向北京银行宁波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公司意见

  (一)2021年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1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2021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60亿元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租赁2021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1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40亿元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计划总额度内调剂使用,且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8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57,613.83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余额30,595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88,208.83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1,301.02万元的136.40%,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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