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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 综合体PPP项目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2019年2月,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茵生态”)及联合体成员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中标了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19年3月,公司及中冶天工与该项目实施机构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2019年5月,项目公司南京九峰山田园综合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九峰山”)设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PPP项目中标结果的公告》、《关于签署《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19、2019-058)。

  PPP项目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竭力推进项目实施,但因项目发展定位问题,故合同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PPP项目及相关协议。2021年1月26日,公司及中冶天工(以下统称“乙方”)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浦口区星都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以下简称“丙方”)及项目公司南京九峰山(以下简称“丁方”)签订了《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经协商一致,自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同意终止履行 PPP 项目及相关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协议各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及后续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的约定,处理与 PPP 项目及相关协议终止相关的事宜,原PPP项目合同不再继续履行。本协议各方同意在处理PPP合同终止事宜中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签订5日后,甲方将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返还,本协议签订7日内,退还乙方出资。

  3、甲方按照据实确认原则及相关合同约定,确定相关支付费用,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定为准,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在9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清算注销工作。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注销程序,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出具7日内,甲方根据审计报告完成全部费用支付。

  三、 合同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原项目为PPP模式,推进缓慢,终止该项目,可以把相应资金用于其他优质项目,防范经营风险。本项目终止后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约400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算为准。本次合同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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