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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河南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31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认定河南省2020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21]8号),公司通过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0143,发证日期为2020年9月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0年-2022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0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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