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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27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2021年1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9:15至15:00。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295,824,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4,431,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4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92,9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87%。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陈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294,935,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6%;反对821,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8%;弃权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42,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040%;反对82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5616%;弃权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4%。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295,716,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022,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30%;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79%;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9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陈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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