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就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核查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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