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39 股票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10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83 转股简称:益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条款,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
公司于当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投资者除规定时限内交易/转让或按照71.82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将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益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一、“益丰转债”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公开发行15,810,09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58,100.90万元,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58,100.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益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8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转股价格为71.82元/股。
二、“益丰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根据《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益丰转债”转股价格(71.82元/股)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益丰转债”赎回条件。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益丰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益丰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益丰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除规定时限内交易/转让或按照71.82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可能将面临较大投资损失。特提醒“益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益丰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09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83 转股简称:益丰转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刘轶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益丰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71.82元/股)的130%(93.37元/股),触发《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益丰转债”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可以提前赎回可转债。鉴于当前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行使“益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益丰转债”。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6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08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83 转股简称:益丰转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徐新、何国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益丰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71.82元/股)的130%(93.37元/股),触发《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益丰转债”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可以提前赎回可转债。鉴于当前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行使“益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益丰转债”。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提前赎回“益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6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21-011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83 转股简称:益丰转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29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6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与授信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6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作为关联方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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