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关于更换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西部证券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张亮先生、胡健先生,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由于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保荐代表人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张亮先生、田海良先生(简历见附件),西部证券决定委派田海良先生接替胡健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张亮先生、田海良先生,其将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田海良先生简历
田海良,男,西部证券投资银行上海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或负责东方电缆(60360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东方电缆(60360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新日恒力(600165)、东方电缆(603606)非公开发行股票,盛和资源(600392)、山西路桥(000755)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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