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1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为改善当前资金紧张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拟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新增授信及增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改善当前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拟向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新增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新增融资及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及担保,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年。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产为本次融资或增信提供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担保措施,并严格按照与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约定好的借款用途使用融资资金。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应子公司管理层在关联方融资及增信限额内办理具体审批及签约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与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分别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业务,交易发生金额共计97,128.71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3%,当前融资存量余额共计94,642.73万元。截至目前,上述业务逾期金额共计94,642.73万元,至今尚未展期。
截至目前,公司因与兴港投资及其子公司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等业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5,675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7.54%,其中逾期担保金额为43,189.02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2.23%。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实达集团原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景百孚先生于2019年11月12日与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同日,公司股东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峰与兴创电子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综上,兴创电子成为实达集团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因此兴港投资(为兴创电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成为实达集团的关联方。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兴港投资注册地址为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柳敬元,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金融服务。作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AAA级国有独资公司,兴港投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要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主体。
兴港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兴港投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报告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2020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年。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年,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13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
至2021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层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8108、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08
联 系 人:林征、陈霞菲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报备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编号:第2021-01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为负值。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号)。
二、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0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2021年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不含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实达集团本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9亿元。授权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3、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4、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5、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及进出口押汇等融资业务;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年综合资金成本不高于10%,向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融资的年综合资金成本不高于12%;单笔融资的期限不超过3年;上述授信额度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授信金额,具体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商议后确定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融资成本及授信期限为准。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授信、借款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对并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不含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对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2、同意公司对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3、同意公司对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4、同意公司对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本议案审议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子公司应根据担保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第2021-009号)。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向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物联网应用及人机互动商业终端业务相关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讯设备方面的产品、智能终端设备方面的产品,如智能POS机、二维码显示终端等)及配件的研发及设计服务,并进行相关产品的销售,预计服务费用及销售额年度上限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景百孚先生因和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第2021-010号)。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改善当前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新增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新增融资及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及担保,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年。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产为本次融资或增信提供质押、抵押、保证或反担保等担保措施,并严格按照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约定好的借款用途使用融资资金。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应子公司管理层在关联方融资及增信限额内办理具体审批及签约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的公告》(第2021-011号)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同意公司不再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改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2021-012号)。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南京实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4月在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实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实达”),注册资本1000万元,鉴于公司对于南京实达的注册资本尚未实际缴纳,且南京实达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已逐步收缩,现结合公司经营布局的调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节约公司现有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实达进行注销。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2021-013号)。
三、备查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0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将对2021年度公司并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不含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一、预计担保事项
2021年度,公司拟对并表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2亿元担保,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对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公司拟对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三)公司拟对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四)公司拟对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507。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东方拓宇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邢亮,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座901。东方拓宇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为主要从事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东方拓宇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睿德电子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山园路TCL国际E城科学园区研发楼F1栋10层A单位1001号。睿德电子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是深圳兴飞旗下主要生产手机电池、电源类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深圳兴飞进行配套生产及对外销售。睿德电子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中科融通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春光,注册地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E号办公楼E1- 505。中科融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周界防入侵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已逐步在公安、司法及边防细分领域创立了一定的优势地位。中科融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本议案审议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并表子公司的资产均以流动资产为主,能够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为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足够金额金融机构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及全资子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互保,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议案所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并表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子公司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该项议案所述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日常运营资金所需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需要。该项议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3,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05%;2020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3,012.63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7.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逾期担保为72,813.69万元,主要系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系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因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业务对应的逾期担保,对应金额为43,189.02万元。
六、授权事项
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子公司应根据担保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12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决定不再续聘。
● 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无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99年1月
组织形式: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合伙人数量:2020年底合伙人人数143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底注册会计师人数97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名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的变动情况:全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比上年减少7名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人数:中兴财光华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有500多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人员总数:3080人
2019年度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家数:55家
收费总额:7,751.5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主要行业: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
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500.00万元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7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含各专项报告)审计报酬为1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50万元人民币。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待后期与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1085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2.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14年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否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立信中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建议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立信中联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公司积极主动建立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和拟聘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之间的沟通。经立信中联、中兴财光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编号:第2021-01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0年度公司业绩预计亏损约5.9亿元。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0年度公司业绩预计亏损约5.5亿元。
3.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9亿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5亿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7,028,370.76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58,218,749.47元人民币。
2.2019年度每股收益:-4.8906元人民币。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新冠疫情、行业、资金等因素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较严重影响,收入明显下降。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部分业务停滞造成存货呆滞,回款困难,预计对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时,造成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负担加重,以上系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 数据,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做了沟通。
(二)截至目前,公司年度审计仍在进行中,不排除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处理存在不同意见,导致公司最终审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差异。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因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尚未编制完成,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
(二)根据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若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1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与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有关智能终端设备整机及配件研发、设计、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拓智能终端设备业务。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计划与公司董事长景百孚先生控制的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税)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与仁天科技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为更好地开拓智能终端设备市场,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与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智能终端设备相关领域进行合作,预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税),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物联网应用及人机互动商业终端业务相关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讯设备方面的产品、智能终端设备方面的产品,如智能POS机、二维码显示终端等)及配件的研发及设计服务,并进行相关产品的销售,预计服务费用及销售额年度上限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税)。后续,双方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协议和交易价格。
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景百孚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此项议案。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先前认可,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为更好地开拓智能终端设备市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物联网应用及人机互动商业终端业务相关的产品及配件的研发、设计、销售方面的服务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与仁天科技2020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和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有关智能终端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方面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59.36万元(含税,未经审计)。
另,2020年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仁天科技之下属子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继续租赁实达集团办公楼用于办公,租赁期限3年,租金合计约人民币1,102.20万元(含税)。本项关联交易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67.40万元(含税),预计2021年发生额金额为367.40万元(含税),该笔关联交易不占用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开拓。仁天科技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风险总体可控。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仁天科技控股为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其股票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港交所”)主板上市,主要通过其附属公司从事提供企业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人机互动设备业务、智能档案服务业务、证券投资及贷款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长景百孚通过其控制的公司合并持有仁天科技41.16%股权。
仁天科技目前为公司董事长控股的公司,因此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是公司的关联公司,公司和仁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仁天科技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港币(千元)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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