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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1-01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2018-1-068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九鼎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2021 年1月13日,九鼎集团,现任九鼎集团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吴刚,现任九鼎集团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黄晓捷,现任九鼎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覃正宇,现任九鼎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蔡蕾,现任九鼎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曾任公司董事吴强,曾任九鼎集团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古志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

  2021 年1月13日,九鼎集团之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控股”),现任九鼎控股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吴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的《九鼎投资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临2021-010)。

  九鼎集团、九鼎控股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2021年1月29日,九鼎集团、九鼎控股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为:

  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7号)的处罚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黄晓捷、覃正宇、古志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四、对蔡蕾、吴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的处罚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01,291,644元,并处以1亿元的罚款;

  二、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九鼎集团、九鼎控股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切实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九鼎集团、九鼎控股高度重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积极整改,全面完善公司合规及信息披露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69,233.71万元至71,049.23万元,同比将减少87.40%至89.69%。

  ●本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69,728.00万元至71,385.37万元,同比将减少88.44%至90.5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69,233.71万元至71,049.23万元,同比将减少87.40%至89.69%。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69,728.00万元至71,385.37万元,同比将减少88.44%至90.54%。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19.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843.51万元。

  (二)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1.8273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度,公司整体业绩同比大幅下滑,主要系公司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大幅减少所致。同时,受整体环境、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较上年同期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1、房地产业务

  2020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1,672.94万元(2019年度为15.83亿元),实现净利润-5,995.68万元(2019年度为5.58亿元),同比分别大幅下降99%和111%,主要系2019年公司“紫金城”四期住宅项目集中交付结转收入,而2020年没有新增完工可交付房产,仅有少部分尾盘销售并结转收入所致。

  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2020年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收入28,861.69万元,同比下滑53.29%,主要原因为:一是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基金规模减少,同时存量基金进入退出期综合导致公司管理费收入下降;二是公司在管基金通过上市退出的项目较上年减少,且在减持新规下已上市项目的减持速度放缓也延迟了项目的退出及基金收益的实现,综合导致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报酬收入的下降。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及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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