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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 2021 年 1月28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2 月 1日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 应参加表决董事 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本次董事会进行逐项审议,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合力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34,924,86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1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7,021.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与本次发行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认购人)磋商、拟订、签署、修改、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

  (6)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或者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本次发行方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或者决定终止本次发行;

  (9)设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摊薄回报与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出具了承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贵生、黄旭晖、郑澍、林伟杰、马晓俊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文)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故董事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工作完成后,董事会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并另行发布会议召开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 2021 年 1 月28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2 月1 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 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本次监事会进行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合力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34,924,86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1名特定对象,且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7,021.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确保公司发行股份有关事宜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摊薄回报与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出具了承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文)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2月1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签署《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合力泰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934,924,866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规模为287,021.93万元人民币。电子信息集团同意认购合力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658,346,6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拥有公司股份实际表决权的比例为29.45%,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事项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电子信息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电子信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电子信息集团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电子信息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2020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构成说明

  本次发行前,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658,346,6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拥有公司股份实际表决权的比例为29.45%,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标的、数量

  合力泰本次拟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截至协议签署日,合力泰总股本为3,116,416,220股,发行数量为934,924,866股,不超过合力泰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规模为287,021.93万元人民币。电子信息集团同意认购合力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若合力泰股票在协议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提请合力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合力泰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三)锁定期

  协议项下交易全部完成后,电子信息集团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电子信息集团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合力泰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电子信息集团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

  电子信息集团以自有资金采用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合力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电子信息集团应当按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及金额,根据合力泰或合力泰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将认购资金及时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依法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汇入合力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合力泰收到募集资金后,应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款项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协议经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

  2、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经合力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协议项下股份认购事宜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审批程序;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以及净资产得到增加,通过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杠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营运资金得以补充,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各项业务及其他经营成果带来积极影响,未来整体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增强。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通过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改善财务状况、优化经营管理,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公告前,公司与电子信息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与触控显示业务相关的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交易。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的认购对象电子信息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给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购股份的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电子信息集团方的权益变动情况,详见2021年2月2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一、认购对象的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公司658,346,6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拥有公司股份实际表决权的比例为29.45%,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116,416,22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34,924,86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电子信息集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4,051,341,086股,电子信息集团合计持有股份1,593,271,498股,直接持股比例为39.33%,合计拥有表决权比例提高至45.73%。

  本次发行后,电子信息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权益变动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事项将会导致电子信息集团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电子信息集团已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电子信息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3、电子信息集团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4、上述事项可能因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的要求等相关因素存在变更或无法实施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1年2月1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力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34,924,866股,发行股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认购934,924,866股。认购完成后,电子信息集团在合力泰控制的表决权比例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电子信息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电子信息集团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新股,如后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调减后导致电子信息集团认购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低于合力泰已发行股份的30%或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调整等情形,电子信息集团将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电子信息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6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1年2月1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力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内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3,116,416,220股为基础,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34,924,866股,除此之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51,341,086股;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7,021.93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87.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5.61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以2020年1-9月上述指标为基础进行时间加权。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同,并假设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以下三种情形:(1)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亿元;(2) 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亿元;(3)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亿元。(该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根据上表所得结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从而可能使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出现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处于资金密集型的电子器件制造行业,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对营运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也将有效推动公司业务增长,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8.0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35和0.87。与同行业领先企业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得到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杠杆降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通过降低资产负债率和降低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的积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将有助于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其他募投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能够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利益,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优化自身资本结构,改善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三)加强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拟通过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整体竞争力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和挑战,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1+N全核心部件的供应方式,公司进一步巩固了国内智能终端核心部件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1、在持续作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充责任。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

  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力泰”)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使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近五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公司监管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管函

  (一)2020年1月14日深交所监管函

  2020年1月14日,深交所对公司董事会下发了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4 号《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主要内容为:2019年11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在福建省产权交易网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9.5632%股权。2019年12月24日,江西合力泰与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交易作价533,30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不超过30%。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直至2019年12月31日才对外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7.3条、第7.4条、第9.2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5.1.7条的规定。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检讨,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公司制定并实施以下整改措施:(1)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进一步完成公司内控管理。现阶段公司委托外部咨询机构,着手协助公司梳理内控管理,加强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减少管理风险和违规风险。(3)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建设。未来公司将在原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杜绝制度管理风险。

  (二)2017年3月14日深交所监管函

  2017年3月14日,深交所对公司董事会下发了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20号《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主要内容为:2016年度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公司对于超出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直至2017年3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提交将于3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检讨,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公司制定并实施以下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联交易相关决策制度,确保制度被充分理解并得到有效落实。(2)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内部报告及管控方面的操作机制,确保能在关联交易发生前就能及时掌握情况,并履行审批手续。(3)组织对公司高管及相关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关联交易方面的专项培训,增强大家对关联交易的敏感度和意识性,确保在关联交易发生时及时履行报告、备案程序。

  (三)2016年5月16日深交所监管函

  2016年5月16日,深交所对公司董事会下发了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98号《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主要内容为:2015年公司因代扣代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个人所得税,形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887.2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199.99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2.12条的规定。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实际控制人对占用资金进行了及时归还,同时公司组织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股东进行培训,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二、关注函

  (一)2019年12月31日深交所关注函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472 号),主要内容如下:2019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转让股权事宜,并明确股权转让的方式。2019年12月24日,江西合力泰与杭州长潘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深交所关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前,控股股东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并明确股权转让方式,控股股东是否影响公司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交易协议,补充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权属交割的时间安排、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本次交易产生投资收益的确认期间。

  2020年1月9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就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2019年12月18日深交所关注函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426 号),主要内容如下:2019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称,公司于12年16日收到公司股东文开福提出的书面提议,提议于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三项议案,包括《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债”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子公司为子公司贷款、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文开福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截至目前,文开福已无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双方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等情况,补充说明在无对应表决权的情况下,文开福提出临时议案是否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此次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是否合规。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就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三)2018年10月10日深交所关注函

  2018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49号),就文开福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否已达成协议、相关协议安排是否能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业绩对赌安排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交易赔偿条款、五年后相关股份对应的除分红、转让、赠与或质押权利之外的股东权利将如何安排、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文开福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及其是否存在平仓风险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2018年10月17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就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四)2016年4月1日深交所关注函

  2016年4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60号》,主要内容为: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部品件公司”)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比亚迪建议在部品件公司三年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承诺中每年进行补偿修改为三年累计进行补偿;同时,比亚迪自愿将其持有的合力泰股份限售期由 12 个月延长至36个月,并将补偿方式由现金或股权修改为优先使用持有的合力泰股份进行补偿。对此,深交所要求比亚迪说明其原承诺是否属于“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形、充分论证原承诺与新承诺对公司的利弊影响及何承诺更有利于公司、本次承诺变更是否符合第4号指引的规定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2016年4月7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就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五)2015年9月8日深交所关注函

  2015年9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25号)。2015年9月10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三、问询函

  (一)2020年4月24日深交所问询函

  2020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97 号),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2020年5月6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2019年6月24日深交所问询函

  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8号),对公司2018年年报相关问题进行问询。

  2019年7月11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三)2018年12月19日深交所问询函

  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83号),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文开福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在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方面的措施、本次协议转让与委托表决权的安排对公司经营稳定性的影响、文开福表决权委托的相关股权的后续安排及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四)2017年6月8日山东证监局问询函

  2017年5月27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鲁证监函[2017]116号),对公司与比亚迪部分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列示及计提坏账准备方式、公司与比亚迪部分关联交易的原因、对利润的影响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2017年6月7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五)2017年2月27日深交所问询函

  2017年2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84号),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筹划过程中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分配预案预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及是否超过公司可分配范围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2017年3月1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六)2016年5月25日深交所问询函

  2016年2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99号,对公司2015年年报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

  2016年5月28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四、行政监管措施

  (一)2020年5月16日福建证监局监管谈话

  2020年5月16日,公司收到福建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文开福、陈贵生、金波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0]18号),主要内容如下:2019年11月25日,合力泰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在福建省产权交易网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9.5632%股权。2019年12月24日,江西合力泰与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交易作价533,30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占合力泰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69%,该交易预计对合力泰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但公司直至2019年12月31日才对外披露,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福建省证监局决定对合力泰及文开福、陈贵生、金波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文开福、总裁陈贵生、董事会秘书金波于2020年5月29日9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到福建省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2017年3月21日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2017年3月2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5号),公司2016年度与比亚迪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公司对于超出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未按照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此外,2019年3月8日,山东省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文开福、财务总监陈贵生、董事会秘书金波进行了诫勉谈话。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引以为戒,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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