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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范卿午先生、王捷先生、李迁先生、张静女士。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E NING(何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与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和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于近日签订《合作协议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500万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投资山东东方宏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宏业新材料”),并由东方宏业新材料作为项目承担主体,投资建设“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本次增资入股后,公司将持有东方宏业新材料50.88%股权,并将东方宏业新材料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HE NING(何宁)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范卿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HE NING(何宁)先生、范卿午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杨慧丽女士、李云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补选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官炳政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补选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2月24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HE NING(何宁)先生、董事范卿午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HE NING(何宁)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HE NING(何宁)先生将担任公司高级顾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E NING(何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范卿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范卿午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卿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HE NING(何宁)先生、范卿午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HE NING(何宁)先生、范卿午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HE NING(何宁)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范卿午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向HE NING(何宁)先生、范卿午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重要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官炳政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杨慧丽女士、李云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慧丽女士、李云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9日

  董事长简历附件:

  官炳政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自2000年加入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公司配料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市场营销总监、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官炳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

  1、杨慧丽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自2002年加入公司以来,先后担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战略产品研发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半钢成型系统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慧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李云涛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研究生。2006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裁助理,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云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宏业化工”)、潍坊和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和聚信息”)于近日签订《合作协议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500万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投资山东东方宏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宏业新材料”),并由东方宏业新材料作为项目承担主体,投资建设“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本次增资入股后,公司将持有东方宏业新材料50.88%股权,并将东方宏业新材料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东方宏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联盟路6号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毕新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RBD4D4R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及推广;生产、销售:聚丙烯、改性聚丙烯、聚丁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目前正常经营。

  股权结构变化:增资入股前,东方宏业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东方宏业化工持有其82.14%股权,和聚信息持有其17.86%股权。增资入股后,东方宏业新材料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0.88%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东方宏业化工持有其40.35%股权;和聚信息持有其8.77%股权。

  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东方宏业新材料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东方宏业新材料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经公司核查,东方宏业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为零元。

  三、东方宏业新材料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696861166L

  法定代表人:高司海

  注册资本:16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30日

  企业住址:寿光市侯镇项目区金源小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丙烯、改性聚丙烯、高全同聚丁烯-1、石油树脂、无纺布、口罩(含医用口罩)丙烷13060t/a、甲基叔丁基醚20000t/a、丙烯29720t/a、异丁烷60600t/a、液化石油气260000t/a、27.5%双氧水20000t/a、三异丁基铝1000t/a(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有自然人股东高丰宝,出资比例1.16%、自然人股东金玉萍,出资比例21.95%、自然人股东王峰忠,出资比例31.47%、自然人股东孙东晓,出资比例0.3%、自然人股东夏立武,出资比例0.61%、法人股东寿光市天健化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6.59%、法人股东上海智融石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2%、法人股东北京惠尔三吉绿色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27%、法人股东洛阳市科创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13%;实际控制人为王峰忠。

  关联关系:公司与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核查,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潍坊和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3TWREF9R

  执行事务合伙人:寿光睿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日

  企业住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二楼49-7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潍坊和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有自然人股东王峰忠,出资比例61.7%、自然人股东王浩,出资比例10.37%、自然人股东王志远,出资比例7.25%、及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比例20.68%;实际控制人为王峰忠。

  关联关系:公司与潍坊和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核查,潍坊和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丙方:潍坊和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合资公司名称:山东东方宏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范围:聚烯烃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3、本次交易方式:由甲方增资入股标的公司。

  4、东方宏业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8,500万元。

  5、甲方增资入股后,公司各股东所占股份比例如下:甲方持股14500万股,占合资公司全部股份的50.88%;乙方持股11500万股,占合资公司全部股份的40.35 %;丙方持股2500万股,占合资公司全部股份的8.77%。

  6、甲方、丙方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乙方的出资方式为实物出资,其中实物出资部分的出资价格由各方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后,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7、合作项目:由东方宏业新材料作为项目承担主体,投资建设“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该项目建成后,东方宏业新材料将成为高性能二元与三元共聚聚丙烯及工程改性塑料生产的示范基地。

  8、项目进度:筹办阶段。

  9、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连派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提名,设副董事长1名,由乙方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五分之三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五分之三以上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10、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产生,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聘任额产生,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产生,财务总监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11、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入股东方宏业新材料,主要基于聚烯烃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势头和市场前景,同时,公司及相关方将共同推进“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的进度,不断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的对外投资,在实际项目投资、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获取项目用地、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并协助东方宏业新材料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确保东方宏业新材料的稳定、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2月24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2021年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补选杨慧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补选李云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2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的次日即2021年2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号码: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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