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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号文批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源家居”)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80,000,000股,并于2018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709,股票简称:中源家居。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曹勇、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盛投资”)、朱黄强、张芸,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60,000,000股,将于2021年2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0,0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源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长江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东曹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高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朱黄强、张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长江投资承诺:(1)本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若本方在所持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3)本方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4)本方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本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股东曹勇承诺:(1)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3)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4)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3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7)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股东高盛投资承诺:(1)本方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方上一年末所持公司股本股份数量的25%。(3)本方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4)本方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本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股东张芸、朱黄强承诺:(1)本人作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公司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3)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所涉及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因原保荐代表人蒋勇工作变动,为保持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性,广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毛剑敏先生接替蒋勇先生的工作。此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朱东辰先生和毛剑敏先生。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021年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保荐协议,国泰君安指定周琦先生和谢锦宇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可转债的保荐工作以及上市之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君安将对剩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更换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为周琦先生、谢锦宇先生。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核查后认为:中源家居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0年4月10日起),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近期,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办理了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上述理财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上述理财产品于近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包含定期存款。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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