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ST天娱 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与公司、朱晔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期关于诉讼、仲裁信息
关于恒丰银行与公司、朱晔合同纠纷,前期关于诉讼、仲裁信息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如下:
二、 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恒丰银行与公司、朱晔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确认恒丰银行对公司享有债权701,384,176元。
2、 朱晔应向恒丰银行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的范围包括:差额补足款本金536,000,000元、差额补足款预期收益(以本金6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2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26日,以本金536,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7日起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7.3%计算)、违约金(以本金6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2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26日,以本金536,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7日起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10%计算),朱晔对于恒丰银行在公司重整程序中就上述责任范围内未受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驳回恒丰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65,200元,由恒丰银行负担2,232,667元(已交纳),由公司、朱晔共同负担3,532,53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三、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注:天神互动系公司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裔系公司并购基金上海凯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2019年度公司审计报告中,会计师已对公司因承担对恒丰银行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造成的损失从财务角度做了确认。根据本次判决结果,需向恒丰银行支付的额外的预期收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将在2020年补充计提。
本次重整,公司管理人暂缓确认了恒丰银行申报的全部债权,金额共计1,148,663,800元,《重整计划》已按此金额足额预留了相应抵债股票。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公司应确认恒丰银行享有债权金额701,384,176元,比申报债权金额减少447,279,624元。依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最终判决金额将按每股7.821元的价格向其分配相应股票予以偿还。
本次判决及相关债务重组收益对公司2020年当期损益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会计师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最终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