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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第三期)》(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5,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63%,最高成交价为15.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0元/股,成交金额为29,871,48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最高成交价为1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92元/股,成交金额为7,883,95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5,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63%,最高成交价为15.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0元/股,成交金额为29,871,48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及《回购报告书(第三期)》的相关规定,实际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完成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985,3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985,3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制定与实施,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假设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985,300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5,103,35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775,839股)。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签订股权增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源、鞠明杰、邓军发、李承帅等人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市签署了《关于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750万元认缴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发新材”)新增注册资本208.333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聚发新材2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签订股权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

  二、进展情况

  聚发新材于近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W9DYN7Q;

  4、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33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鞠明杰;

  6、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神舟路37号禄口创智产业园内C-73号(江宁开发区);

  7、营业期限:2018年3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玻璃钢复合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玄武岩复合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复合材料、树脂、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玻璃纤维、碳纤维、玄武岩纤维、玻璃纤维毡、碳纤维毡、玄武岩纤维毡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变更后聚发新材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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