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江西南亚三期项目”);

  ● 投资金额:47,970万元;

  ● 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已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亚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6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1,036.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2,428.0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86,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4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5,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1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增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83.4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8月25日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进行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部分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计划

  为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7,970万元向江西南亚增资以实施江西南亚三期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原募投项目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增扩建两条高端覆铜板智能生产线。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受下游应用驱动,覆铜板行业市场容量扩大。

  根据 Prismark 的数据显示,高频高速覆铜板下游应用空间广阔:5G、IDC、汽车雷达等多领域增速可期。未来5年CCL用板量有望出现细分领域集中化的现象,主要集中于5G建设需求释放推动高频高速覆铜板的快速发展;云计算产业变革带来的IDC更替,加快高频高速覆铜板的更替需求释放;在政策和产业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车联网等快速发展,促使汽车电子用板的需求加大。前述因素都将带来高频高速覆铜板需求的集中释放。

  (2)实现进口替代,推动高端电子基材国产化

  一直以来,全球高频高速覆铜板市场基本被以美国Rogers公司、日本松下公司为代表的国外厂商主导。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或反复,促使在全球通信领域具备较强话语权和市场份额的国内通信终端厂商加强了对其上游覆铜板国产化的扶持,本土覆铜板企业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司高频高速产品技术储备完整,产品体系健全,尤其是高端高速覆铜板的终端认证,走在国内行业首列。公司产品已能实现国产进口替代,带动形成国内高端电子电路基材产品供应链。

  (3)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

  终端需求进一步扩大,促进了整个电子电路行业的飞速发展。在市场需求增长的大背景环境下,PCB企业近年来持续扩产。公司目前的产能已不能满足下游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急需新增产线扩大产能,以实现供需平衡。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产业政策,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本项目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随着“十四五规划”、《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国家政策及指导性文件的推出,带动了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建设。覆铜板作为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基础材料,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

  (2)沉淀研发经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系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全球前二十、内资前三的覆铜板生产企业,公司技术实力雄厚,先后开发出多种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产品,主导或参与制定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并通过自主研发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司掌握了本项目产品所需的核心技术。

  (3)完善销售渠道,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近年来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营销效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销售渠道。未来将在巩固现有目标客户的基础上,继续提高现有营销网络效率,适时扩张营销网络的覆盖面,同时亦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市场。一方面,提高与现有客户合作深度,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多项产品推广措施,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及产品新的应用市场领域。

  (4)积累管理经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管理保障

  公司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公司管理层经验丰富,在现有业务开展过程中已积累的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经验和能力都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市场开拓提供了良好的管理保障。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47,97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36,2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4万元、预备费用7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445万元。

  5、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21年02月至2023年01月。

  6、效益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118,070万元,实现净利润8,785万元。

  7、风险分析

  (1)项目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

  项目尚需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后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可能,且目前世界范围内疫情影响仍在持续,均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程,从而导致项目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

  (2)技术风险

  为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各竞争对手都在争相开发新产品。如果已开发技术成果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技术优势降低的风险。

  (3)管理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将使得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对公司带来较大的挑战。如果不能提高管理水平,则可能出现产品质量下降、人才流失、营销拓展不利等风险,导致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引致的管理风险。

  8、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江西南亚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增资完成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02月0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且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南亚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光大证券对南亚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0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9日

  至2021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02月0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晓远、包秀春、金建中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2月10日9:00-11:30,13:00-16:00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2月10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2月10日16: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郑小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2月18日;

  ● 公司实际控制人包秀银、包秀春、包秀锡、包秀良、包爱芳、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高海九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2月18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郑晓远、崔荣华、耿洪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2月18日。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6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1,036.00万元,并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根据股东在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出具的相关承诺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部分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南亚集团承诺:

  “1、本公司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自南亚新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南亚新材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

  2、南亚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南亚新材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南亚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减持所持南亚新材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南亚新材公告减持意向,本公司及全体实际控制人包秀银、包秀春、包秀锡、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高海合计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低于5%时除外。

  4、如本公司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包秀银、包秀春、包秀锡、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

  广乐、黄剑克和高海等九名自然人承诺:

  “1、本人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自南亚新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南亚新材回购本人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在南亚新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南亚新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如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南亚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南亚新材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南亚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人拟减持所持南亚新材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南亚新材公告减持意向,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应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为准)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低于 5%时除外。

  4、如本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如直接持有南亚新材的股份

  (1)本人自南亚新材上市之日起的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南亚新材的股份;

  (2)本人在南亚新材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南亚新材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南亚新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本人在南亚新材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南亚新材的股份;

  (4)南亚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南亚新材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本人为南亚新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本人所持南亚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为南亚新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6)本人基于南亚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而需遵守的其他与锁定期或转让限制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7)本人将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不履行承诺。”

  2、本人如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集团”)或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亚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盈投资”)间接持有南亚新材的股份:

  (1)本人自南亚新材上市之日起的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南亚集团/亚盈投资的股权/出资额;

  (2)本人在南亚新材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南亚集团/亚盈投资的股权/出资额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南亚集团/亚盈投资的股权/出资额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本人在南亚新材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南亚集团股权/亚盈投资出资额;

  (4)本人基于南亚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而需遵守其他与锁定期或转让限制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3、如本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二、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2021年02月01日收市,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2.6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需延长限售流通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0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02月0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江西南亚项目建设需要。监事会充分了解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且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情况: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了更多回报,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投票情况: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2月0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截止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西南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简要介绍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下达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20年度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计划的通知》(赣重创推进办字【2021】1号),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凭借位于江西井开区“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被列为2020年度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扶持单位。公司提供担保,则江西南亚可获得2,000万元三年无息借款,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据此,江西南亚拟向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为三年无息借款,借款资金用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公司以持有的江西南亚出资额4,000万元占22.22%股权质押于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为上述2,000万元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02月0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36933G5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各种覆铜板及粘结片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江西南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南亚2019年及2020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正式签署担保协议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做了充分的说明,为独董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江西南亚项目建设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江西南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江西南亚项目建设需要。监事会充分了解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2,000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8.76%,全部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0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1年2月1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由原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详见2020-004公告)提升至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21年02月0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及股东获取了更多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了更多回报,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0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二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 适用期限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津贴)

  1、不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津贴标准为 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上述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0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

  关于与大连理工设立联合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联合研发中心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以及最终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联合研发中心设立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亚新材”)与大连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大连理工”)近日签署了《关于成立“南亚新材?大连理工联合研发中心”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新材料领域研发或产业化的优势,合作共建南亚新材?大连理工联合研发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发中心”),促进电子材料创新领域的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

  一、大连理工的基本情况

  大连理工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为基本特质的大工精神,致力于创造、发现、传授、保存和应用知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国家,造福人类。

  大连理工大学在1989年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组建了“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具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人才优势。大连理工大学在特种树脂新材料、高性能功能化橡胶及弹性体等领域具有全球领先的技术水平和资源优势,同时也积极推动相关技术的产业化运作,科研成果及产业化项目多次获国家部委的奖励,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

  二、联合研发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联合研发中心的性质

  南亚新材?大连理工联合研发中心为校企合作共建的研究中心。

  (二)联合研发中心主要研究方向

  针对覆铜板最核心的原物料——树脂材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高速高频通讯用高分子树脂材料的研究”方向开展专题项目合作。

  (三)联合研发中心工作目标

  1、改善并优化高频高速通讯用树脂材料的综合性能;

  2、建立并理解树脂分子结构―材料加工―综合性能内在关系,为树脂配方体系提供指导和解决方案;

  3、针对公司生产中面临的问题,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和相应解决方案。

  (三)联合研发中心的组织架构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2名,技术总监1名。主任由分别由南亚新材和大连理工各选派1名担任,技术总监由大连理工选派1名担任。

  双方需根据研究项目需求,选派高级技术人员参与研发中心的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技术发展方向、中心项目课题立项、研究动向、成果鉴定等开展工作。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联合研发中心的设立,有助于公司在立足现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高校在人才储备、学科优势、科研实力和国内外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在技术转化、合作开发和研发机构共建等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有助于公司提前进行技术及产业布局,储备技术人才,服务于公司未来新的盈利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0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本报告期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2,391.49万元,同比增加20.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9.30万元,同比减少11.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97.67万元,同比减少24.8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3,250.12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加10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9,029.97万元,同比增加286.02%。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营销体系进一步完善。伴随着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投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了20.80%的增长。2020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多项高频高速产品认证稳步推进,其中针对华为、中兴、浪潮等终端客户产品认证的研发投入幅度增加较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503.25万元,增幅为52.24%;同时受原材料供需结构影响,原材料价格有所上升,受前述等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24.84%。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100.88%,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营收规模增加带来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和募集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报告期初增长286.02%,主要原因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未分配利润增长所致。

  3.股本较报告期初增长33.33%,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189.27%,主要原因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未分配利润增长而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可能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02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