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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莞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2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东莞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东莞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莞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东莞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莞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东莞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东莞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陈士锐

  联系电话:0769-22112151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易方达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7家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2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相关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电话:0519-80585939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传真:0519-89995170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2.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魏学坤

  联系人:庞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78

  网址:www.jinzhoubank.com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陈界交

  联系电话:0532-68629956

  客户服务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4.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邱丽萍

  联系电话:0633-8081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6588(全国)、0633-96588(日照)

  传真:0633-8081276

  网址:http://www.bankofrizhao.com.cn/

  5.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军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0512-63969209

  客户服务电话:956111

  传真:0512-63969071

  网址:www.szrcb.com

  6.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张晓黎

  联系电话:010-57672186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胡梦雅

  联系电话:010-85127627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海通期货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期货”)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2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海通期货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海通期货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海通期货的规定为准。

  注: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基金仅开放转换转入业务,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本公司在海通期货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海通期货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海通期货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海通期货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通期货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17楼,6楼01、03、

  04单元,25楼,2楼05、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17楼,6楼01、03、

  04单元,25楼,2楼05、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红松

  联系人:王曦语

  联系电话:021-389173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133

  网址:https://www.htfutures.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机构客户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2月4日起恢复办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机构客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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