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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1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2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实施标的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业务发展需要,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将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合肥光电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拟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内容

  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经向公司、开户银行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3、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调查与查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侯海涛、徐亚芬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1%的,开户银行应当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并在获得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可同意的情况下方能进行资金划转操作。

  7、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相关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三次未及时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对账单或者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或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2年12月31日解除。上述期间内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2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至2021年2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特别提示: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月8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及遵循往返地的防疫隔离要求。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01选举朱共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罗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孙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生育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东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胡泽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2.01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清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任建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3.01选举梁文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认是否能被选举成为董事、监事,但每位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提案2、提案3属于累计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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