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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46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2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5%以上股东

  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乳品”)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自2020年12月30日恒天然乳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告知函出具日,恒天然乳品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320.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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