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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生物”)业务发展需要,于2021年2月2日与两家银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亿帆生物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同意为亿帆生物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亿帆生物与上述两家银行在上述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并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和2020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3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叶依群

  注册资本:叁亿零壹拾伍万圆整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技术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策划,商务咨询,医药学术交流、医药中介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市场咨询、推广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批发;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批发;体外诊断试剂、消毒产品、卫生用品、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化工原料与产品(不含危险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销售;仓储物流(仓储、收发货管理、区域配送)(不含危险品);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亿帆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浙商银行合肥分行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最高额: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一)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三)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 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业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最高额:壹亿元整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一)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八)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亿帆生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亿帆生物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对外担保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6.21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95%,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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