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1-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岩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07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无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鹏、于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002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1-00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刘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刘岩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3日
附:简历
刘岩先生简历
刘岩,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5月至今任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截至目前,刘岩先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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