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2699          债券简称:18二三01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兑付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资金充裕,为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提前兑付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18二三01”,债券代码:112699)的剩余本金、利息及相关补偿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本次提前兑付公司债券相关的所有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12699            债券简称:18二三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二三四五”)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2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1)。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2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615,4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30%,最高成交价为1.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876,998.6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因此,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数量,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情形回购股份的,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对回购股份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