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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人设计”、“承包方”)的通知,同人设计及联合体成员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翻建生产用房项目(EPC)工程,目前已与苏州市吴中优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优辉”、“发包方”)签订相关合同,合同金额为417,049,488.25元(合同价款中设计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39,930,000元由发包方直接付给同人设计;合同价款中建安费、设备购置费、基本预备费、前期工作费、工程保险费、其他规费、检测测量费377,119,488.25,由发包方直接支付给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过去12个月同人设计与吴中优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39,930,000元(包含本次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投标翻建生产用房项目(EPC)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发来的通知,同人设计及联合体成员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与吴中优辉签订相关合同,合同金额为417,049,488.25元(合同价款中设计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39,930,000元由发包方直接付给同人设计;合同价款中建安费、设备购置费、基本预备费、前期工作费、工程保险费、其他规费、检测测量费377,119,488.25,由发包方直接支付给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董事杨冬琴女士同时担任吴中优辉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吴中优辉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5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连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获得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同人设计与吴中优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39,930,000元(包含本次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市吴中优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4168号1幢6楼

  4、法定代表人:徐栋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咨询管理;物业管理;投资项目开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吴中优辉资产总额23,645万元,净资产13,0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均为未审计数据)

  8、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工程概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方:苏州市吴中优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翻建生产用房项目(EPC)工程

  (2)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4388号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吴中行审备(2020)150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8890.69平方米,约合118.3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3221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45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62.00平方米。容积率2.01,建筑密度40.02%,绿地率15.78%,建设28栋厂房及配套辅助用房。

  (6)工程承包范围:翻建生产用房项目(EPC)工程

  (7)合同工期:70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2、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肆亿壹仟柒佰零肆万玖仟肆佰捌拾捌元贰角伍分(¥:417,049,488.25元)。

  其中:

  (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玖拾捌万元(¥:19,980,000元);

  (2)工程建设费(含税,包含设备购置费、基本预备费、前期工作费、工程保险费、规费、检测测量费):人民币(大写)叁亿柒仟柒佰壹拾壹万玖仟肆佰捌拾捌元贰角伍分(¥:377,119,488.25)

  (3)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玖拾伍万元(¥:19,950,000元)。

  3、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执行;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由联合体各方分开负责;

  所有EPC合同进度款费用的申报,由联合体牵头方同人设计负责;合同价款中设计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发包方直接支付给同人设计;合同价款中工程建设费(包含建安费、设备购置费、基本预备费、前期工作费、工程保险费、其他规费、检测测量费),由发包方直接支付给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月向同人设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由同人设计负责报发包方审批,发包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发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5、承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及联合体成员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翻建生产用房项目(EPC)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17,049,488.25元,交易定价公开、公允。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标合同的履行符合同人设计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同人设计的发展,有助于提升同人设计在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影响力。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吴中优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39,930,000元(包含本次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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