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家驹先生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樊家驹先生与湖州国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国赞”)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已经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樊家驹先生协议转让股份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家驹先生与许广彬先生、湖州国赞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部分东方材料股份进行转让。其中湖州国赞受让数量为8,624,002股,占公司总股本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1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东方材料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2月2日,樊家驹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其与湖州国赞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三、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股份持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涉及要约收购。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樊家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600,4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9%;湖州国赞持有公司股份8,624,0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
本次股票完成过户登记前后,樊家驹先生和湖州国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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