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歆
对于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最好的预防,无疑包括加强监管维度的事先“质量抽查和测评”。
2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现场督导指引》)。
笔者认为,《现场督导指引》作为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操作指南”,是对实践中监管经验的制度化建设、是注册制改革推向深入的市场“生态基础”,也是监管力度和方向以一以贯之的深刻体现。
首先,从相关规定的完备性、可执行性可以看出,《现场督导指引》是上交所在评估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制度建设。
据笔者了解,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已经进行了近两年,实施了多轮次,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集中问题,上交所也有针对性地做出监管举措。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可谓“集经验之大成”——主要指向保荐机构,但预留了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现场督导的制度空间;对涉嫌有意规避现场督导的项目,预设了直接启动现场督导的触发机制;与现场检查设计了高效衔接的制度安排;对“屡犯”的中介机构强调从重处理……
事实上,将实践经验制度化,正是一线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系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监管方针的重要工作环节。
其二,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在全市场推进注册制的重要“生态基础”。
随着注册制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落地,注册制“三步走”即将迎来向全市场推进的“关键一步”。而迈出“关键一步”的前提,自然是良好的市场生态。
对于资本市场生态建设而言,上市公司提质、投资者结构优化都是重要环节,同时,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职能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但是,目前A股市场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中介机构责任意识不强、也有少数机构存有侥幸心理,因此需要一线监管部门通过现场督导对中介服务进行指导、监督乃至惩处。
第三,《现场督导指引》近期发布,并不意味着监管存在“松紧弹性”,而是监管方向和力度一以贯之的体现。
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笔者认为,作为协同机制,其威慑力所能发挥的对象,并不是全部申报企业,而主要是“带病闯关”企业;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的客观现象,并非是监管收紧的信号,也不是监管的目的,而是监管部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与市场申报主体质量交集后的自然展现。
事实上,如果申报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尽责,现场督导并不会影响到申报企业的数量和进度。笔者认为,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正是注册制所匹配的市场化、法治化监管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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