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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金额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的议案》,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存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专户2亿元超募资金中的1亿元划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银盏支行专户、另外1亿元划转至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体董事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7,572.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金额为28,526.8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04%。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 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聚石化学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聚石化学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3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1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9日

  至2021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2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3、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菁

  联系电话:0763-3125898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86-763-3125901

  邮政编码:511540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月2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的议案》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存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专户2亿元超募资金中的1亿元划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银盏支行专户、另外1亿元划转至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仅变更超募资金在不同开户行的余额,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会公告 [2012]44 号)》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新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02%,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等。该部分超募永久补流资金存放专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2 月 3 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内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世梅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的议案》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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