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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股票简称:供销大集,股票代码:000564。供销大集股票于2021年2月1日、2月2日、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并已提出了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3. 公司部分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部分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4.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及其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对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海航资本、海航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年2月1日、2月2日、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2020年度业绩亏损风险等相关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70,000.00万元 至 49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目前公司的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正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意见将与年报一并披露,现阶段尚无法判断公司在披露年报后股票是否存在因年报审计出具有关意见等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受经济增速下行影响且新冠疫情对传统商超零售企业冲击较大,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较大,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的百货商超、大宗贸易、物业经营及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全面受到严重影响,2020年无法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㈢ 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等问题。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股东及关联方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披露担保等问题,公司及相关方提出了解决方案,尚需各方确认。

  2. 公司自查发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披露担保事项仍在积极解决中,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2〕26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的规定,重整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重整不成功的风险。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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