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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公司”)。

  2、本次为亚欧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亚欧公司提供其他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近日,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亚欧公司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返回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亚欧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二)对外融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对外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欧公司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民生银行申请办理固定资产借款业务,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主债权),贷款期限为2021年1月8日至2028年1月8日。公司为亚欧公司本次银行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28,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同时,亚欧公司以其自有土地对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7,573.00万元,期限为2021年1月8日至2028年1月8日。抵押物清单如下:

  

  上述资产的抵押登记程序已办理完结,该资产抵押的登记设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亚欧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20-4号

  3、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开发、运营、管理供应链基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物流信息服务;物流配套的加工、包装、中转、搬运装卸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结构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亚欧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甲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3、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28,000.00万元(大写贰亿捌仟万元整)。

  4、担保范围:

  4.1甲方保证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见合同要素表的约定)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率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是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

  4.2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乙方直接扣除/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由民生银行连云港分行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情况

  被担保人亚欧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70%股权,另一股东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连”)持有30%股权。为保证公司权益,亚欧公司的少数股东新海连要求江苏新海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产为亚欧公司本次借款提供了保证金额为1.2亿元的同比例担保。此外,江苏新海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还提供了1.2亿元保证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欧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亚欧公司以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0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本次公告的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1.73%,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7,0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38,000.00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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