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2020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元/股条件下,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8%;按不高于1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021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最高成交价为29.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00,391.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139,01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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