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
3.4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2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21年2月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6 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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