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恩捷转债”将于2021年2月18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恩捷转债”(面值 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1年2月10日;
3、 除息日:2021年2月18日;
4、 付息日:2021年2月18日;
5、 “恩捷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 “恩捷转债”本次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10日,凡在2021年2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2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2月11日;
8、 下一付息期间利率:0.6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根据《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约定,在“恩捷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恩捷转债”2020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恩捷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95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人民币160,000.00万元(1,6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人民币160,000.00万元(1,6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2月28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恩捷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付息是“恩捷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20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票面利率为0.4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恩捷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恩捷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恩捷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B:指“恩捷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恩捷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恩捷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恩捷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恩捷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恩捷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对“恩捷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恩捷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根据新世纪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0)100053),维持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恩捷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为“恩捷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40%,每10张“恩捷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含税)。对于持有“恩捷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对于持有“恩捷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恩捷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恩捷转债”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3、付息日: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2月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恩捷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恩捷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熊炜、禹雪
咨询电话:0877-8888661
电子邮箱:groupheadquarter@cxxcl.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