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63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明刚、实际控制人明景谷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关于不存在为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等事项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明刚、实际控制人明景谷承诺:
“除本人及明景谷/明刚已承诺认购本次发行外,本人不会向金奥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明刚、实际控制人明景谷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
“一、本人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为本人的合法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本人本次认购的股票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类似安排;
三、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金奥博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三、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明刚、实际控制人明景谷承诺:
“一、金奥博于2020年11月25日公告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该预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金奥博股份的情形;
二、自上述预案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金奥博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金奥博股份的计划,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金奥博股份的情况,因减持金奥博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金奥博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上述不减持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金奥博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的股份。
四、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在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进行修订并执行。”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明刚之配偶周一玲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刚之配偶,同时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分别直接持有上述合伙企业1,207.50万元(对应出资比例为38.3333%)、0.25万元(对应出资比例为0.06%)、630.075万元(对应出资比例为60.007142%)的财产份额,进而间接持有金奥博股份(以下称“间接持有的金奥博股份”)。现就特定期间不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金奥博股份承诺如下:
一、金奥博于2020年11月25日公告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该预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本人持有的上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而减持间接持有的金奥博股份的情形;
二、自上述预案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上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而减持间接持有的金奥博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本人持有的上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而减持间接持有的金奥博股份的计划,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本人所持有的上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而减持间接持有的金奥博股份的情况,因减持金奥博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金奥博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上述不减持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金奥博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承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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