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3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应勇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张军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姚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林律师、冉合庆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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