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1 月 0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0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01月0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证载信息如下:
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7269460306
注册资本:肆亿捌仟玖佰叁拾捌万贰仟柒佰壹拾肆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明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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