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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今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粤19民初114号的案件相关文件,获悉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东莞分行”)与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等各方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本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受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粤19民初114号

  原告:华润银行东莞分行

  被告一:众安康

  被告二:宜华健康

  其他被告: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等

  案件原由:根据公司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所述,原告与被告一于2019年12月17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授信额度1.17亿。

  原告与被告一于2019年12月31日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贷款1.169亿元并同日发放。因未如期偿付本息,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及已发生的律师费。

  2、判令被告二及其他部分被告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公司涉及其他诉讼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诉讼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涉及其他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裁决结果可能会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因上述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公司可能会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及罚息等情况,将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诉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积极应诉的同时,公司正在积极与原告协商,争取能够达成对公司有利的调解方案,争取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保证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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