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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6,747,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1号)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2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951,455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其中,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6,747,572股。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上市首日为2017年11月29日,新増股份自上市首日起36今月内不得转让。2020年11月29日,福建投资集团持有的66,747,572股已满36个月的限售期,拟于2021年2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6,747,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家。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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