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晨莘”)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睿畅投资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杭州晨莘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4.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0%,对应融资余额为1,900万元。杭州晨莘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睿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2020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0年第四季度(10-12月)订单情况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5年9月,华宇园林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书》,工程总投资额约为55,000万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5,229.13万元。
2、2016年12月29日,华宇园林与修文县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修文县小箐乡崇恩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融资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50,000万元。由于相关政策的变化及修文县人民政府对相关规划进行了调整,修文县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修文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修文文投”),华宇园林与修文文投就本项目已施工部分签订了项目清算协议,对该项目已实施工程进行清算和支付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6,431.61万元。
3、2017年1月10日,华宇园林与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项目投资框架意向协议书》,协议金额约为15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352.86万元。
4、2017年2月27日,华宇园林中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中标金额158,399.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9,680.73万元。
5、2017年8月17日,华宇园林及联合体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约67,868.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实现营业收入32,259.25万元。
6、2018年1月9日,华宇园林中标“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投资约49,346.0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0,766.51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3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3日—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建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07,656,2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2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4,684,9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0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2,971,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2,971,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2,971,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89%。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7,656,2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971,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7,656,2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971,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佳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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