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子公司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创”)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外币)。上述融资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以及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1年2月4日,重庆联创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融资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租赁本金1亿元,租赁期间共36个月。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重庆联创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详细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26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重庆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依据主合同规定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3、保证担保的范围:
(1)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
(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
(4)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重庆联创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26,6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8.3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17,6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6,213.5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5.76%;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28,563.5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2.44%;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7,650万元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2%。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售后回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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