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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董事邹晓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公司董事邹晓玉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1.5亿元。增持价格不超过4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邹晓玉女士的通知,邹晓玉女士以自筹资金于2021年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7%。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股份情况

  1、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3、后续增持计划

  邹晓玉女士将继续履行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中的相关承诺,增持金额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1.5亿元。增持价格不超过4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实施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不在以下期间增持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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