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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号)的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293,82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0.16元/股。公司股份总数由72,881,484股变更为97,175,31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2,881,484元变更为97,175,31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一、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剑波、武思宇承诺”中,王立建、吴剑波、武思宇承诺: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柳建国、师子刚、刘光磊、宋德君、刘艳承诺”中,柳建国、师子刚、刘光磊、宋德君、刘艳承诺: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牛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牛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475股,所持股份做了自愿锁定的承诺: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二、关于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截至2021年2月3日收盘后,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30.16元/股的情形,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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