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7人,参加会议7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1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伟、李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56%股份的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2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1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2日
至2021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议案2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佳都科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刘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 报备文件
(一)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全部
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4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8,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其中部分产品于2021年2月5日赎回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祥支行购买了“广州银行单位人民币“智多宝”协定存款,本理财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季度约定利率为4.0%,年度约定利率4.1%。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31日,产品到期日:三个月后随时赎回。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1年2月5日赎回到账本金 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130,166.68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已全部赎回。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在董事会批准的授权范围内。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1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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